借阅须知

发布时间:2015-10-22 15-46-00

图书借还规则

一、借还图书手续

1、读者必须持本人校园卡通过人工或自助设备外借图书。

2、开架区借阅方式:读者可进入五-七层开架外借文献区选图书,借还书手续在借还书总台或自助设备办理。

3、闭架区借阅方式:读者要借阅馆藏地为“地下密集库”的图书,需首先查询馆藏电子图书,如没有电子图书需将书目信息填写在索书单上,交到五层借还书总台处,办理外借手续需1个工作日。请在五层借还书总台指定处还书。

4、办理借书手续时,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、缺页和圈划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,否则还书时出现问题将按本馆相关规则处理。

5、读者可以利用自助借还机自助完成借还过程。按机器提示的操作步骤办理借书手续。外文图书、工具书、特藏图书、现刊、过刊、合订本不能外借。

6、被预约图书还回后,为当前首位预约读者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,3天后按顺序转到下一预约读者或归回到书库。

 

二、外借图书权限

1、教职工可借图书20册,借期60天,续借30天,续借仅限一次;

2、研究生可借图书20册,借期60天,续借30天,续借仅限一次;

3、培训学员可外借图书20册,借期60天,续借30天,续借仅限一次;

4、读者所借出的图书,本馆遇有急需,可随时催还。

 

三、借阅逾期处理

1、凡有图书超过借阅期限,系统就将自动停止您继续借阅其他图书的权限。限制借阅的天数从逾期开始到实际还书之日;

2、读者应在寒、暑假期间内归还的图书,可延至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。超过第一周按逾期处理;

3、凡不按规定的借期归还者,按每天0.10/册偿付逾期款。

 

四、书刊资料损坏赔偿

1、一般程度的勾画、涂抹可本人修复者按每页0.20元赔偿,严重者如钢笔、圆珠笔已无法修复的按每页0.50元赔偿。如勾画、污损全书的1/3者,做赔书处理,另付10元技术处理费;无法购置到原样该种图书,按丢失图书处理。如不慎丢失书上条码,交付2元条码费。

2、被损书刊经修理可复原的,损坏者承担全部修复费(包括复印费、装订费)。

3、严重损坏书刊,已无法修复者,按遗失书刊处理。

4、损坏工具书、外文原版书,加倍赔偿。

 

五、书刊文献遗失赔偿

图书馆馆藏是供读者使用的国家财产,读者遗失借出的书刊资料需在应归还日之前向借阅部门报告,遗失书刊资料原则上要求赔偿原样书刊。在无法赔偿原样书刊时,则根据遗失书刊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:

1、中文图书:按出版的时间及复本情况计算,遗失建国后至1990年出版的图书,按原价的20倍赔偿;遗失1991年至2000年出版的图书,按原价的7倍赔偿;遗失2001年至现在的图书,按照原价的3倍赔偿;整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赔偿。

2、外文图书: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,无价图书按每页5元赔偿;外文影印图书按原价7倍赔偿,无价影印图书按每页1元赔偿。

3、报刊:未装订中文报刊按单价10倍赔偿,外文报刊按单价15倍赔偿;中文报刊合订本按15倍赔偿,外文报刊合订本按20倍赔偿。

4、资料:遗失中文资料按每页1元赔偿,外文资料按每页2元赔偿。

5、书刊资料遗失赔偿均需另加付每册10元的技术处理费。

6、遗失书刊资料赔偿后,半年内找回原件,可凭赔款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。 

 

图书馆阅览查询规则

一、开架阅览的使用

1、阅览区内严禁烟火,保持安静,请在进入阅览区域前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;手机通话请到室外;

2、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场所,但各类食品、饮料、雨具等请勿带入阅览区域;

3、请自觉维护阅览区域的正常秩序,不随意搬动室内家具。不用物品占据座位。

4、每位读者每次限取图书不得超过2册,在本阅览区域内阅览,不要将书带出本阅览区,不得擅自将未办外借手续的图书携带出图书馆,否则按窃取图书处理。

 

二、查询电脑的使用

(一)公共查询电脑使用规则

1、公共查询电脑只供读者上我馆馆藏书目查询系统,查找书刊信息和个人借阅信息。

2、查询过程中,如发现主机、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,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。

(二)阅览区域外网查询电脑的使用

1、使用阅览区域内外网查询机者须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上机。

2、上机过程中,如发现主机、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,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。

3、使用八层阅览区域上外网电脑,免费使用。

4、爱护阅览室设备,读者不得利用计算机做违法及违章操作,严禁查看计算机内安装的各种软件及系统的配置,严禁删、改计算机上的软件和相关数据;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失误,造成计算机软、硬件损坏,带来经济损失,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。故意损伤或偷窃计算机器材者,将视情节严肃处理。

 

三、文献自助复印、扫描、打印机的使用

1、图书馆开架阅览区域都设有自助复印、扫描、打印一体机,须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使用,读者须严格按照使用提示操作规程使用一体机。付费方式为:

  黑白 

A3

0.15元/张

A4

0.1元/张

  彩色

A3

2.5元/张

A4

1.5元/张

2、读者不得破坏一体机外置设备,更不能私自拆换、挪动电源插头。

3、所有版权书刊只允许复印全书的1/3以内,与本馆文献无关的文件、宣传品不予复印。

4、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一体机硬件损坏的,由使用者承担责任;违反本规则的读者,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使用权利。

 

四、研讨室的使用

1、服务对象:本校正式读者。

2、读者在开放时间内,使用研讨室须到现场或通过图书馆主页办理预约申请,1.5元/小时,按预约时间计费,1.5元为最小计费单位。

3、届时可到图书馆八层服务台处押证件(学生证、校园卡)后方可使用预约场地。

4、读者使用完本室后,须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,桌椅归位,同时到服务台刷卡付费,取回所押证件。

5、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。保持肃静,严禁大声喧哗。严禁携带食物和饮料进入本室。严禁在本室吸烟。

6、爱护室内设备,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电器,不能私自拆换、挪动电源插头主机等设备,出于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,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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